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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毕业实习纪律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2日 17:06信息来源:管理学院浏览量:

1.实习生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实习工作的相关规定,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两个以上实习生在同一单位实习的,应当建立实习小组,设实习组长,负责全组人员的实习和日常工作。

 

3.实习生持学校介绍信到实习单位报到。建立实习小组的,以实习小组为单位集体报到。实习生不得延期报到,未经批准,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对于延期报到或无故不参加实习的,均按缺课处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补实习、延迟毕业、退学等处理。

 

4.实习生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实习场所。

 

5.日常病事假请假程序: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病、事假须出示有关证明。请假人应当向实习单位有关部门书面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实习所在科室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实习单位负责实习工作的主管科室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由实习单位主管领导批准;超过7天的,应当首先征得班级辅导员同意,由实习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持书面批准书到管理学院教学办审核。审核通过后,还须经河南中医药大学学生处、教务处联签审批。

病、事假期满须向原批准单位办理销假手续。请假超过7天的,还另需向管理学院教学办办理销假手续。

 

6.考研请假程序:因考研需要请假的,最长可申请两周的假期。请假形式可以分为半天休假制和全天休假制。

凡参加考研的实习生,须凭《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考信息确认表》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实习生请假要求安排请假形式,并将请假时间、请假形式在《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考信息确认表》背面空白处写明,经实科室负责人批准后加盖科室公章确认。然后实习生持《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考信息确认表》向所在实习单位负责实习工作的主管科室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经实习单位批准后,实习生凭加盖公章的假条连同《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考信息确认表》一并报管理学院教学办备案。

考研结束后须及时返回实习单位办理请销假手续,恢复正常实习。待考试成绩公布后,凭考研成绩单完善销假手续,无成绩者按旷课处理。

 

7.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协议后,需到该单位试用者,必须持该单位人事部门的试用证明、协议复印件和个人申请,经管理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实习科备案,方可到实习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8.实习结束离开实习单位时,应提前两天到负责实习工作的主管科室办理相关手续方可离开。

 

9.在实习检查中发现无故不到岗者,给予记过处分。

 

10.在实习单位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