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课程或学院新进参加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在授课以前必须参加试讲,试讲合格后方能讲课。现将具体要求规定如下:
1.新进教师,每次试讲一节课(40分钟),试讲内容自选,试讲合格后才能面向学生讲课。
2.参加试讲教师在试讲前须认真备课,试讲时间由教学办统一安排。
3.试讲时,应有主管领导和教学委员会相关专家参加。在试讲结束后,由领导和专家对试讲情况进行集体评议,管理学院教学委员会根据教师的试讲情况进行评议,指出试讲中的优、缺点及改进意见,并给予评分及评语。
4.对试讲不合格的教师原则上2周后再给1次试讲机会。第二次不通过者,本学期内一般不再安排新的试讲。任何教师试讲未通过不得接受课程主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