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加强教学环节中学生考试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现对任课教师考试试卷的命题、试卷分析、成绩上报等有关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试卷命题
(一)试题范围: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与教学质量标准的要求相致。掌握好命题的深度和广度,应有一定的覆盖面及侧重点,既要有知识记忆性内容,也要有综合分析和应用所学知识的内容。每份试卷中,不同难易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 较易占20%,中等难易占40%,较难占30%,难度较大占10%。
(二)试卷试题模式: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模式命题,从校园网上下载。试题均应采用题签形式,纸型应统一为A4,行间距、字间距严格按照模版设定。注意标明每题(直至小题)分值。
(三)题型结构:要求客观性试题(包括填空题、是非题、名词解释、多选题等)与主观性试题(包括问答题、论述题等)相结合,根据课程特点,适当调整试题的类型,确定各类题型的分值比例。
(四)试题的叙述必须准确、简练、连贯,不能模棱两可,特别是与选择题答案有关的一些限制性或修饰性的词汇,应明确具体。每份试卷的各个试题要相互独立,一个试题不要给另一试题的解答以提示。
(五)考试时间每场定为120分钟。试题的数量必须与考试时间相适应,要求采用较大题量,一般以多数学生用正常速度答满120分钟为度。总的原则,考试时间以稍紧为好,但不能过紧,更不能过松。
(六)A、B卷基本要求:
1.按模式分别出A、B卷,注意难易程度相当,题型一致,A、B卷重复试题不得超过10%。
2.A卷、B卷及A、B卷标准答案经教研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主管院长审签,必须在考试前一周由任课教师送至教学办。
二、试卷批阅、试卷分析、试卷装订
(一)试卷批阅:一律用红笔阅卷,要在试题前标明相应给分,每一大题前标明题首分,卷首分标注在卷首表格中,最后核算总分。试卷上所体现的总分仅为卷面分,不得在试卷上对成绩随意改动,若必须改动,教师须在改动处签字。试卷的批阅采用流水作业。
(二)试卷分析:试卷分析
1.任课教师登录完学生成绩后,须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课程试卷概况分析表》、《河南中医药大学学生考试试题层次分析表》、《河南中医药大学试卷综合分析表》等,对学生考试卷面成绩分布情况和试卷题型、题量、分值分配、难度、区分度等进行全面深入分析。
2.考试成绩一般应符合正态分布规律。若成绩不符合正态分布,任课教师应对此进行分析和总结,提交说明报告,制定改进措施。
3.教学办随机抽取部分试卷进行检查、评估,并对评估结果予以通报。对出现重大问题的试卷,将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试卷装订:核对考卷份数,分班级按学号顺序排列整齐后装订,最后粘贴试卷封皮,按要求完整填写封皮上内容(包括本册卷子实有卷子的总份数),不得有缺项。教师本人和归档人签字,并经教研室负责人签字后存至各教研室。
三、成绩单及试卷的审核
(一)成绩单:总成绩构成可包括平时成绩、考试成绩、实验成绩等,应明确各项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考试成绩所占比例应不低于60%。
(二)教研室负责人按上交的成绩单抽查20%的试卷,检查教师阅卷是否认真,是否按试卷批阅的规定批阅试卷,卷面大小分是否相符,成绩单的成绩组成是否合理,成绩是否公正。试卷分析是否准确、客观、规范。教研室负责人认为合格者方可签字,并交给本人送交教学办。
(三)成绩单务必于考试结束后4天内上交。
四、其他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其他未规定内容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