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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调课、停课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5日 18:38信息来源:管理学院浏览量:

1.各教研室严格按照校历中规定的开学与放假时间实施教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推迟开学和提前放假。

 

2.课表、教学进程不得随意更动,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准擅自调课或停课。

 

3.凡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见习、实习、社会实践等课程,均不得随意调课、缩短教学时间或擅自取消。

 

4.凡任课教师因事假、病假等不能上课的,可由教研室内调整安排其他教师代课,原则上不调课,教研室应做好代课的备案、存档工作。

 

5.如果教研室内部由于师资原因无法协调,确需调课者,由任课教师填写调(停)课申请单,经教研室同意,教师和学生所在院(部)的教学办核准后,交由选课中心批准、备案,方可调课。

 

6.若属因公出差或参加学术会议或其他教学活动,应经教师所在院(部)的教学主管院长(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调课手续。若参加学术会议,应附会议通知复印件。

 

7.授课教师无论何种原因需要停课的,均由教师及所在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必要时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教务处通知停课,并对教学安排进行调整。

 

8.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多门次、大范围调、停课。

 

9.各教学及教学管理部门应尽量减少调、停课次数,学校年终将部门调、停课比率(部门年度调、停课学时/部门总学时)作为评定教学单位教学秩序的重要指标。

 

10.凡违反本规定者,按《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责任事件认定和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附:河南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教师代课审批表

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师代课审批表

编号: 学年 学期第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总学时数

授课班级

原任课教师

所属教研室

已讲学时

代课教师

所属教研室

代课学时数

代课日期/节次

代课地点

申 请 代 课 理 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教 研 室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院 系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任课教师以课表为准,如有变动,均需填报此表。

2、课程类别:指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

3、本表一式二份,分别由教研室和教师所在院系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