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和教学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落实教务处布置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配合主管院长组织修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等,并做好实施总结工作。
2.负责各教研室的教学、科研、教研室建设的管理工作。
3.组织教研室落实教学、科研任务。
4.负责掌握有关教学设备预算、使用和保管工作。
5.负责任课教师的审定排课、调课、新教师试讲等日常教学工作。
6.负责有关教学、科研文件、档案、资料等管理工作。
7.负责有关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听课、观摩教学、教学评估、教案评比、教学大奖赛等工作。
8.及时提供科研信息,按照要求组织完成科研项目的立项、报奖、统计工作。
9.负责二级学院教研室建设相关事务处理,协助各教研室做好建设工作,并负责考核教研室年度工作情况。
10.负责组织学生考试、学生成绩的登记等工作。
11.负责学生见习、教学实习、毕业生实习的计划制定,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