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教育
培养方案
当前位置: 首页 > MPA教育 > 培养方案 > 正文

河南中医药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9日 17:44信息来源:管理学院浏览量: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252)

 

一、学位点简介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三、招生类型及报考资格

招生类型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收。

报考资格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当年有关文件规定为准。一般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3年以上(含3年)实际工作经历。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人员。

四、研究方向及简介

(一)卫生事业管理

研究和关注当前我国特别是河南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的热点和学术前沿问题,开展河南省卫生政策、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医院管理以及卫生法学等研究,协助行政机关提高其决策的科学性。

(二)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方向以哲学、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等为基础,对各级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事务进行多角度的综合性研究。

(三)公共信息管理

公共信息管理主要研究公共信息资源的获取、企业信息资源架构建立、社会网络的构成模式、知识产权管理等。

(四)健康管理

健康管理方向主要开展健康管理应用基础和技术、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和政策及健康管理智能系统等方面的研究。

五、培养方式

1、实行学分制。学生必须通过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可按学位申请程序申请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2、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

六、学制与学分

1.学制:实行学分制,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

入学的学生可以选择“脱产”或“非脱产”方式进行学习。 “脱产”学习指脱离工作岗位,与一般在校学生一样,全时在学校学习的学习方式;“非脱产”学习指不脱离工作岗位,利用业务时间到校进行学习的学习方式。“非脱产”学习时间一般为周末、晚上或由学校集中安排的一段时间。

2.学分: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应不少于36学分。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一年内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获得相应学分。

七、课程学习及考核方式

(一)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其中,核心课不少于19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7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6课时。

1、核心课程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外国语”和“学术规范和论文写作”为学位教育必设课程;“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和“社会研究方法”是专业必设核心课程;其它为河南中医药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选设核心课程。

序号

课程名称

类别

学分

学时

开课时间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学位教育必设

2

32

第一学期

2

外国语(公共管理英语)

学位教育必设

2

32

第一学期

3

学术规范和论文写作

学位教育必设

1

16

第一学期

4

公共管理

专业必设

3

48

第一学期

5

公共政策分析

专业必设

3

48

第二学期

6

社会研究方法

专业必设

3

48

第二学期

7

政治学

专业选设

2

32

第一学期

8

公共经济学

专业选设

3

48

第一学期

2、专业方向必修课

河南中医药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专业方向必修课程,可根据专业方向的不同选择进行学习,总计不少于8学分。

(1)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健康管理方向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时间

1

卫生事业管理学

2

32

第一学期

2

卫生法学

2

32

第一学期

3

卫生经济学

2

32

第二学期

4

医院战略规划与管理

2

32

第二学期

(2)行政管理方向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时间

1

宪法与行政法

2

32

第一学期

2

社会组织管理

2

32

第一学期

3

领导科学与艺术

2

32

第二学期

4

电子政务

2

32

第二学期

(3)公共信息管理方向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时间

1

大数据治理

2

32

第一学期

2

信息安全

2

32

第一学期

3

电子政务

2

32

第二学期

4

人工智能导论

2

32

第二学期

3、选修课

河南中医药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选修课程,可根据个人学习需要和兴趣进行选择,不少于7学分。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时间

1

公共伦理

2

32

第二学期

2

公文写作

2

32

第二学期

3

电子政务

2

32

第二学期

4

组织行为学

2

32

第二学期

5

医疗保障理论及国际比较

2

32

第二学期

6

卫生运筹与决策

2

32

第二学期

4、社会实践

在校学习期间,须到政府部门或非政府公共机构进行为期三个月的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社会实践结束后,学生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或专题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报告经学院考核合格,获得社会实践2学分。

(二)个人学习计划

研究生入学后,需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出在校期间的个人学习计划。

(三)教学形式

采用多元、互动的教学方式。综合运用讲授、研究、案例分析、体验、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把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课程考核

考核方式由教研室或学科根据内容和特点讨论确定,并记录于教学大纲,可为“笔试”、“口试”、“调查报告”、“课程论文”等方式。各科目考核要求教研室保存考核记录,以备检查。

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学位课的考试75分为合格,获得相应学分;非学位课的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获得相应学分。

在整个学习期间考试课有两门以上(含两门)不及格或一门补考不及格者,须重修不及格课程,并延期一年毕业。

八、必修环节

(一)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指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在学期间参加学术讲座、社会实践活动、硕博论坛,公共管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不少于4场,社会实践不少于2天,参加硕博论坛活动不少于3次或主讲硕博论坛不少于1次。本环节以是否完成最低工作量记。

(二)实践活动(科研实践、专业实践)

实践训练指研究生要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科研实践和专业实践,具体要求如下:

科研实践:为培养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加强科研思维、科研方法的训练,正式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国内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公开发表1 篇与本专业相关的文章;或撰写调研报告1份,并获得县市级以上以上政府机构采纳或参与编写公共管理专业案例入选教指委案例库成功者,或参加全国MPA教指委组织的案例大赛获得奖励。

专业实践:社会实践是MPA研究生在专职教师或兼职教师指导下,在政府部门、公共组织具体岗位参与实际工作的一个学习环节。正在公共部门工作或曾经在公共部门工作过的MPA研究生可以在本单位完成社会实践。缺乏公共部门实际工作经验的MPA研究生由培养院校安排,有针对性地到相应政府部门、公共组织完成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时间为三个月,社会实践结束后,学生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或专题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报告经学院考核合格,获得社会实践2学分,方可进行论文写作。

(三)开题报告

硕士生在确定选题后,应在导师指导下系统查阅相关中、外文文献,在此基础上撰写文献综述,进行实验研究的硕士研究生应进行预实验,在此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于第三学期(12月30日之前)在院部内做开题报告会,报告其选题依据和研究工作计划;评议组对选题的先进性、科研设计的严谨性、方法和指标的选择及可行性等进行评论。开题报告必须有详细的记录,硕士生在听取意见后,作进一步修改和补充,最后完成课题计划。开题后原则上不能更改课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改题,须经导师、院部同意,研究生处批准备案,方可重新开题。但开题时间与答辩时间必须间隔半年以上。

(四)中期考核

在硕士生入学后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在硕士生进入论文工作之前,对其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开题报告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并对参加考核的硕士生逐一做出评价,视考核结果决定其是否进入硕士论文阶段。各项考核项目参照《河南中医药大学硕/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指标体系》评定成绩:1达到合格及以上者可继续下阶段的培养,获得“优秀”等级的研究生在学校评优评先方面予以优先考虑;2其中课程学习一项考核不合格者,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延长培养期限一年;3课程学习考核合格,其他考核项目若有一项不合格者,由考核工作小组提出改进意见,学生做出书面说明,限期改进提高后,方可继续下阶段的培养;4凡中期考核中同时有两项不合格者,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延长培养期限一年。

凡延长培养期限者均应重新申请中期考核,延长期间的培养费由本人自理。经再次考核仍不及格者,报研究生院提交院学位委员会审议,认为确属不具备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者,由院学位委员会做出终止培养,不得申请硕士学位的决定。其中政治思想、课程学习考核合格者,发给硕士研究生肄业证书。具体执行步骤可参照《河南中医药大学硕/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行办法》。

九、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应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选题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特别鼓励学生选择与自己的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相关的问题展开论文研究。学生应该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展开调查研究与分析论述,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或改进管理的措施。学位论文类型与选题按照全国MPA教指委《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类型与撰写指导性意见》执行。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经过开题、写作、答辩等环节完成。其中,论文开题时间应至少在答辩前半年进行,论文正文字数应在2万字以上。

学位论文写作的具体要素与格式等可参照《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格式及印制规定》执行。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及涉密处理等具体要求,参照河南中医药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十、学位申请与授予

(一)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学位分委员会组织进行,管理学院成立相应的答辩工作小组和答辩委员会。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位及以上专家组成,委员应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其中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外知名专家担任。

2.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根据论文研究内容合理确定,须聘请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担任委员。导师及指导小组成员不得参加所指导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

3.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硕士学位论文,主持答辩,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或博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2/3以上通过,报学校学位委员会。

(二)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公共管理学硕士专业学位,有关规定见《河南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十一、组织与管理

本培养方案由河南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自2019级MPA研究生开始实施。